寄生谎言_第53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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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53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“刘律师, 你好,我姓徐,徐烁, 是田芳的辩护律师。”

    ??刘楚没见到王翀,有些诧异:“我听说被告又聘请了一位律师, 现在是两家事务所共同受理,怎么没见到王翀?”

    ??徐烁笑了:“她现在是我的助理, 像是这么重要庭前会议,就不需要她出面了。刚好,我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和刘律师认识一下。”

    ??刘楚一听这话茬儿就知道里面有鬼:“王翀可是江城响当当的刑辩律师, 现在居然给人当助理了?不过我看徐律师觉得眼生,你不是江城人吧?”

    ??“哦, 上个月才在这里开了事务所, 这是我到江城的第一个案子。”

    ??刘楚:“……”

    ??会议室里陷入一阵沉默。

    ??刘楚心里犯了会儿嘀咕, 心想着这个叫徐烁的年轻人,要不就是有背景有来历,要不就是初生之犊不畏虎,要不然说话怎么这么狂?

    ??然后,刘楚说:“哎,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,来之前我还在想,新加入的辩方律师是怎样的人物,没想到这么年轻,这么干练。”

    ??徐烁“哪里,您才是我这样的小律师应该学习的榜样。”

    ??刘楚笑了笑:“不过这个案子目前来看证据非常不利被告啊,不知道徐律师怎么会突然加入?”

    ??徐烁挑了下眉:“维持公正公义,是我身为律师分内的事,我的当事人是无辜的。”

    ??刘楚刚要说话,这时书记员走了进来,很快审判长也来了。

    ??徐烁和刘楚同时神色收敛,庭前会议很快开始。

    ??几分钟的例行流程之后,书记员核实了控辩双方的身份,接着就进入主题。

    ??刘楚率先开口,明确检方的诉讼请求,随即轮到处理管辖和回避问题,以及非法证据的排除。

    ??徐烁不仅提出要求不公开审理,意在保护当事人和辩方证人的个人隐私,还在一系列问题上标注出来回避要求。

    ??直到徐烁递交的文件资料里提到两段视频和田芳新的证词,刘楚很快提出质疑,认为徐烁提出的是非法证据。

    ??审判长问徐烁:“辩方,你有什么解释?”

    ??徐烁说:“这两段视频均已经得到当事人的许可,而且视频里的男人正是本案的死者,和本案由莫大关系。但是因为视频关系到死者和我当事人的隐私,所以我要求在播放视频时请检方回避。”

    ??刘楚一怔:“有异议,如果视频关系到死者,我作为检方律师,理应在场。”

    ??只是这话刚说出口,审判长就问刘楚,如果要求在场,这样是否等于对视频证据的合法性不再存有异议?

    ??刘楚正准备说话,徐烁就把话题转开了:“如果检方要求在场,我可以和我的当事人商量,看她是否还要坚定行使回避权,也请审判长裁断该证据的合法性。”

    ??审判长没理徐烁,问刘楚:“控方,对于视频证据a和b,你是否存有异议?”

    ??刘楚只得说:“没有异议。”

    ??审判长又看向徐烁:“辩方,你递交的被告口供和之前的口供有很大出入,请解释一下。”

    ??徐烁说:“尊敬的审判长,我的当事人在公安侦查阶段,因为死者对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,她出于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而出现口误,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怀,事后十分后悔。因为我的当事人也是一名律师,她很清楚口供有误会对本案造成多大影响,所以才会在这次庭前会议上,委托我替她向审判长和控方说明原因,并向法庭致歉,希望在最终审判之前即时弥补过错。”

    ??像是被告人突然翻供的情况,几乎出现在每一桩被发现的冤假错案里,尤其是审判环节,根据《刑诉法解释》,如果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,供认与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,就可以采信起庭审供述。

    ??但像是田芳这样还没到庭审,在庭前会议就已经翻供的倒是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??徐烁继续说道:“当然,我的当事人很清楚,她的口供是本案的重要证据,不能随意推翻。但是我们也考虑到,依法审判是遵守‘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’的原则展开的。而且口供具有一定局限性,它会随着被告人的心理活动而改变,只有查证属实并且有其它证据相佐证,该口供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。所以当发现新证据与当事人原先的口供产生误差时,那么就可以推翻,重新进入调查,更改口供,甚至当口供出现错误、纰漏时,也可以进行补充。至于印证新口供的所有证据资料,我已经递交给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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